吴伶俐
【摘 要】新形势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印发让经济责任审计有了更全局性、方向性的内容。我国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工作中侧重于离任审计,且存在“先离后审”现象,如何在现状中解决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的问题就尤为重要。因此,本文从离任时及时盘点、函证、大协同等几个手段来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时效性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7月正式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以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出发点,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全局性、方向性的内容,对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具有现实意义,是适应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构建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审计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
一、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内容、意义
1.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加强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我国审计监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企业内部服务为主,强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为工作目的。通过内部审计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全面落实国家下发的各项财经法规。内部审计说到底代表企业根本利益,提供企业的咨询服务功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内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经济责任得到明确的划分,并客观评价经营业绩,使企业经营管理得到加强,最终推动企业成长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