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菲菲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标志着我国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全新语境。乡村不仅是广大农民的生活共同体,更是基本的社会治理单元,乡村社会治理成效决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程度,探索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路径是解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乡村善治的密码。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心,而乡村又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乡村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当今我国正处于新征程的全面开启时期,在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还需不断激发乡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能力和畅通参与途径,最大限度地增进共识,凝聚社会力量,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社会之基。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全面提高乡村社会建设水平,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乡村社会治理。因此,发掘乡村治理的潜力和增强后劲,开辟以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崭新局面是推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维度和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