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娜 张玉林
[1. 东南大学 南京 211189;2. 西藏民族大学 咸阳 712082]
全球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引起了世界各国广泛关注。再制造采用废旧产品和零部件进行生产,减少了资源和能源的消耗,降低了废旧品对环境的污染[1],被认为是一种环境友好且有利可图的生产方式[2]。随着再制造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再制造领域,与原制造商进行竞争,如米其林公司生产新轮胎的同时也进行轮胎再制造,此外还存在第三方轮胎再制造商与其竞争。现实中也存在再制造商与制造商的合作情形,如路虎公司和卡特彼勒签订合作协议,由卡特彼勒负责再制造,路虎负责将再制造产品供向市场。近年来,为进一步控制碳排放,各国相继出台碳税、碳限额、碳交易等系列政策,其中碳税政策使用最为广泛。再制造具有低能耗、低排放的特点,是实现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3]。施乐公司通过回收废旧复印机、墨盒,再利用废旧品中的零部件,将制造成本降低了约40%~65%。我国潍柴、玉柴、一汽大众等都开始了汽车再制造业务。碳排放约束下,企业需要权衡生产成本和碳排放成本,面临的生产决策更加复杂。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分别在制造商与再制造商竞争与合作模式下,探讨碳税政策对新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生产决策的影响。
关于制造商与再制造商的竞争问题,学者们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Majumder和Groenevelt研究了再制造商竞争情形下,制造商的定价及再制造策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