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磊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从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发展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包括了乙酸乙酯废气,油雾性废气,糠醛有机废气,苯、甲苯、二甲苯废气,树脂类废气等,该类有机废气在传播排放中存在一定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特性,对于区域气候环境,常住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加强对该类有机废气的处置,对于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以及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的优化和改善意义重大。
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中从其生产原料组分,成品化学组分,产品物化属性角度进行分析,易燃易爆性为石油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主要类型及特点,分析石油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易燃易爆特点,导致其在处理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于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以及产品生产线的安全可靠性保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1]。其中在石油化工企业生产作业中常见的易燃易爆类有机废气有:脂肪类,烃类,烷类物质,该类物质在排放中与易燃类物质接触,易引起火灾,同时在浓度较高的环境中易引发爆炸等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分析石油化工企业的产品生产属性,易燃易爆性为普遍的产品特点,因此单一生产线出现爆炸或火灾事故,易引发成规模性的爆炸或火灾事故,其事故类型存在影响范围广,辐射范围大,且经济损失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