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涛 李 敏 马永芬 张建纲 李博洋
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按照性质进行划分,分为两种类型,即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包括物品、物质、材料、工具、装置、设备等权利要求;方法权利要求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权利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41.。
发明人在撰写技术交底书时,受技术思维的局限,侧重点往往只停留在直接改进点上,故此技术主题比较单一。例如改进点在产品上,仅提供产品的内容,对产品制造工艺所做出的改进往往会被忽略。对于这种普遍现象,作为专利代理师而言,需要在阅读完技术交底书后,与发明人进行深入的沟通,遵循于技术交底本身,而又要超越技术交底,由此帮助发明人挣脱技术思维的局限,在改进点的基础上,启发其思维的延伸和拓展,从而实现对技术主题的全方位延伸,以形成更周密的保护网②曲桂芳.从便于寻找侵权人的角度谈权利要求书的布局[C].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18-24.。
那么如何对权利要求主题进行合理的布局呢?要遵循一“小”两“拓展”。
一“小”,即专利代理师在布局权利要求主题时,应当首先从构造“最小侵权客体”着手。“最小侵权客体”为可以独立制造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