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亮 唐昱龙 杜 娜 曾 贞
我国是印花面料类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大国,在外观设计申请中,以花布、壁纸、地毯等为代表的轻工产品,种类繁多,数量较大。
以印花面料类产品为例,产品表面的印花图案,是其外观设计的要点。其中一部分产品以产品的某一部分图案为单元,呈两方、三方或四方连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两方连续是指单元图案同时向左、右或上、下各方向重复排列,四方连续是指单元图案同时上、下、左和右四个方向重复排列。三方连续的情况一般出现在窗帘、婚纱等领域,面料一侧为花边,另外三方图案连续不限定边界。
此类型产品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交图片时,由于申请文件篇幅所限,不可能将产品所包含的所有单元图案都表示在申请文件中。因此,允许申请人仅提交截取产品一定区域的图片,在该区域中将产品的单元图案表示清楚①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视图提交规范[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51.,并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两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情况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78.,即认为图片清楚地表示了请求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
在当前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中,有观点认为,所有的印花面料类产品的设计图案单元应当能够接续排列,形成协调美观的大幅花布图案。如果单元图案两方或四方排列之后,形成的图案不“连续协调美观”,则意味着申请文件中提交的并不是完整的单元图案,不能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