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凤娟
(柳州市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心,广西 柳州 545000)
在个人财产中,不动产是其中重要的一类财产。在不动产电子档案中,可以记录不动产的具体情况。因为需要对个人资金进行保护,所以需要国家进行登记公告。因为个人财产具有独有性,所以也就使不动产档案具有较强的特殊性。鉴于此,对于不动产档案的管理,必须在法律的监督下进行。对于不动产相关的信息,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配和管理。所以,各个地区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心都需要保管好不动产电子档案,并且认真对待,尽量使电子档案尽可能完善,而且要准确录入数据信息到不动产档案中去。
近年来,科学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电子存储空间越来越小,这就使电子档案的携带非常方便。不仅如此,电子数据的修改也变得更容易。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比较而言,保密难度更大。电子档案不会占用库房空间,它可以借助计算机网络不受时间和地点远距离传输。如此,可以使信息的使用和传播更加便捷。
众所周知,传统的纸质档案的介质是纸张。而电子档案的媒介不仅包括图像、文字,还包括声音和数据等。如此,我们保存电子档案的方式就更多了。电子档案的保存媒介有计算机和U盘等。然而,在不动产电子档案保存的实践中,可知这些媒介达不到保存的要求。一旦发生破坏,就会对电子档案的安全性产生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