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立文,宋晓亭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92
遗传资源性质特殊、价值巨大,其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对中草药遗传资源的破译,促进了生物医药的发展。随着医药领域对遗传资源的研发不断深入,中草药遗传资源的保护问题愈发重要。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以下简称CBD)第2条规定,“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材料;遗传材料,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1]。根据定义可知,遗传资源分为植物遗传资源、动物遗传资源、微生物遗传资源等,本文仅限于对植物遗传资源展开论述。在国际语境下,“遗传资源”一词除了指代含遗传信息的遗传材料之外,还包含与传统知识有关的遗传资源,本文所述的“遗传资源”是广义上的遗传资源,其中囊括了遗传材料与传统知识。随着生物医药领域对遗传资源的研发不断深入,中草药遗传资源的保护问题随之出现。
中草药,大多为药用植物,包括我国传统中药和草药。中药,一般指中医临床应用历史较久、流传较广的传统药物;草药,一般指初具中医药理论的基本内容,在民间确实能够用以防治疾病的药物[2],中草药往往是我国特有的植物资源。由于生物遗传资源立法保护并不完善,加上中草药遗传资源自身的独特性,现实中确实存在资源流失的现象。通过分析CBD等国际条约,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