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蓓蓓,高晶磊,刘春平,赵 琨,赵 锐
1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南昌,330004;2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44
医保支付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是促进医联体发展的重要激励机制[1]。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医保部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探索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提出,医联体建设应当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引导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医疗联合体持续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医保支付在医共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县域医共体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研究多集中于典型地区实践模式及利益分配机制的分析比较,而对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后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研究较少。基于此,本研究分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影响,以期为医共体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参考。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分级诊疗数据上报平台。由31个省选择区域内1-2个医共体上报,通过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的层层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