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生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0)
初创型企业主要是指新成立企业,以生产、营销或服务方式,满足市场各项所需,最终获取自身利益。初创型企业运营时间较短,且资金与资源缺乏,主要包含以下特征,其一,创新潜力大。不管是新成立企业,还是传统企业进行升级,为市场提供所需,创新市场处于空白,机遇与挑战共存;其二,资金与创新性人才缺乏。与成熟的大企业相比较,初创型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多为创始人自行出资,而若想实现银行贷款,自身财务数据、信用评级等方面,难以满足银行抵押要求。人才队伍层面,初创型企业初始规模较小,且管理体系尚未成熟,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其三,管理结构简单。对于初创型企业,通常创始人及合伙人拥有绝对控股,股权结构较为单一,公司章程约定较为简单;其四,经营风险大。初创型企业除资金及人才层面缺陷外,极易受外界因素影响。信息渠道不畅通,自身实力较为薄弱,缺乏变通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加企业倒闭的风险[1]。
股权即为股东的权利,股东因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获取相匹配的控制及话语权,以及需承担部分风险的义务;股权结构主要指股份企业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占的比例及其相互间关系,股权结构实企业治理结构的基础,企业治理结构以股权结构形式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