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九田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 北京 10008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70多年来,公立医院治理取得了一些重要经验,这些经验对新时代推进公立医院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公立医院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承担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其治理过程和国家治理密切相连,总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是以政府为单一治理主体的阶段。从1949年到1979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立医院实行以计划为主的治理模式。公立医院运行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由政府提供,工资水平是给定的,医疗服务实行按项目收费[1]。公立医疗机构是所属政府部门的组成部分,具有行政级别。医疗机构管理者负责执行政府的计划,完成任务,没有自主决策权。政府部门是公立医院治理单一主体。
第二是公立医院作为治理主体参与治理阶段。我国在1979年启动的市场转型,将此前30年形成的高度行政化的医疗体制引上了去行政化的改革之路。行政治理的主导型逐渐消退,市场治理逐步开始发挥作用[2]。1979年,国家对医院经费补助和收入结余管理进行了规定,对医院的补助进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医院的收入结余可以留用。打破“包工资”的管理模式。公立医院具有了一定财务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的自主权。在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的情况下,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成为公立医院直接管理者重要的任务,公立医院作为治理主体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