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博娟
内容提要:我国房地产税主要功能在调节收入分配和组织财政收入,旨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之上。而相应优惠政策设计直接影响着其功能定位的实现。通过比较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税制可知,各国在立法开征房地产税的同时,均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特定的公共职能考量。我国在房地产税的立法构建与税制设计中,应注重平衡协调税收优惠政策与政府财源保障,税收法定原则与地方税权赋权以及量能课税原则与科学征收管理之间的关系。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以来,房地产税改革正式进入以立法推动改革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时任财政部长肖捷也明确表示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此后,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房地产税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负责。2020年伊始,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有所放缓,今年3月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由此可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需要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来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不合理、发展不均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