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正华 曾 明
(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高校性骚扰是全世界高校治理的顽疾,对高校声誉、生态都影响甚大。美国学者调查发现,每两个女性中就有一个在大学期间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性骚扰,并且身心会有许多负面影响[1]。近年来,我国高校性骚扰事件接二连三在网上曝光,2014年7月爆发的厦门大学博导吴××性骚扰女学生事件[2],促使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性骚扰的治理提上议程,同年9月教育部紧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3],开展治理。但是,2016年,由美国演艺界发起的“Me Too”运动,引起了世界范围内对性骚扰的持续爆料,我国网络上曝光的高校性骚扰事件呈现增长态势,让高校性骚扰成为了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2018年11月教育部加大力度,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高校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并提出了非常严厉的惩罚和责任追究措施[4]。在高校性骚扰政策出台后,性骚扰的现状究竟如何?2015年,有学者对川、皖两所高校的129 名女研究生进行调查,其中承认自己遭遇过性骚扰的比例为7%,认为自己周围的同学或在其他高校读研的朋友遭遇过性骚扰的则达 32.56%[5]。另有学者2019年发表的文章显示,1 631名被调查大学生中有6.6%报告在学校遭遇过性骚扰,其中来自教职工的性骚扰占被骚扰比例的54.3%[6]。可见高校性骚扰的发生率在有关政策出台后并未得到明显的降低,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居高不下,出现了治理失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