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军,曹 蕾,肖明贤,冯 如
(1.淮阴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江苏淮安223300;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210029;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南京210029)
气候变化导致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强度、空间范围及持续时间发生改变,并可能引发前所未有的极端事件[1-3]。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也是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与强度较高的国家之一[4]。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以及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环境和生态产生的压力加剧,使得极端气候事件防范应对形势更加严峻复杂[5]。据民政部和国家减灾委员会等部门统计,1990-201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 000 亿元/a,约相当于当年GDP 的1%~3%[6]。并且近年来气象灾害损失有日益加重趋势,气象灾害的频繁发生已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目前,在极端气候事件时空变化研究方面,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研究:①极端气候事件的表征。基于单一台站监测技术的定义,采用“气候极值”量化异常天气气候现象,当气候要素达到定义的阈值时,便可认为极端事件发生[1,7,8]。显然,阈值的确定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②极端气候事件时空变化特征。主要利用趋势检验、突变分析、小波变换以及地统计学技术分析某流域或者地区的极端气候事件时空分布规律[9,10];例如,尹义星等[11]对1951-2013年江苏省极端最高和最低气温变化趋势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冰冻日数和冷昼日数呈下降趋势,夏季日数和暖昼日数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