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方俊智 韩 越 陈俊营
(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 云南·昆明)
[提要] RCEP 协定赋予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政策红利。本文以云南自贸试验区为例,在分析云南与RCEP 各成员国之间贸易和投资的规模及结构基础上,围绕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领域比较RCEP 主要条款与云南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剖析发展机遇。研究得出:云南应充分利用RCEP 协议所带来的叠加效应,加快构建省商务厅、昆明海关、省贸促会、云南自贸试验区等多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发挥云南自贸试验区的制度优势形成省内各区域间的良性互动,以云南自贸试验区为支点拓展云南与RCEP 各成员国的经贸合作,进一步完善云南自贸试验区服务、协调及信息的配套体系。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是由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5 个国家共同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成功达成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诞生。当前学术界对于RCEP 的研究主要集中于RCEP 协定签署后所带来的影响及RCEP 协定生效后的前景展望。平力群(2020)、沈铭辉和郭明英(2021)的研究认为,RCEP 协定的签署填补了东亚区域长期缺失整体性经济合作制度安排的状态,短期内有助于RCEP 各成员国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复苏;长期内有助于RCEP 区域内交易成本降低,生产网络构筑,以提升各成员国的社会福利水平。沈铭辉和李天国(2020)指出,RCEP 协定的签署对于中国而言,有助于推动中国与RCEP 各成员国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贸易投资和产业分工关系,有助于倒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