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高 宁
近几年来,我国电力企业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经过持之以恒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意识普遍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一些电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水平低下,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因而经济、民事、行政、刑事等涉电案件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在个别地区个别企业,呈现出增多的趋势。法治工作差是酿发和导致企业陷入经济纠纷、诉讼纠纷、官司缠身以及国有资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一些电力企业由于没有把好“法律关”而出现问题,如:不依法决策失误多损失大,合同审查管理不规范纠纷多,依法管理企业不严漏洞多,不善于用法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被侵权多等。据有关资料,电力企业仅每年企业聘请诉讼、项目代理律师和诉讼费开支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应引起各级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为依法有效遏制涉电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本文对此作以下初步研究和分析。
投资、合资、担保、设备购销、物资采购、购售电、建设施工等合同纠纷,尤其是近年来的涉外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而签订的合同存在缺陷所造成。合同有缺陷,缺乏审查,现在出现了问题;涉外合同,急于求成,谦让外方或缺乏经验。
投资收不回、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也是原因的一种。有的是市场不明,乱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