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群
(上海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444)
1931年水灾来势汹汹,并持续数月之久,破坏极大。中央政府虽然展开了大规模的救灾工作,但总体侧重于政策制定、秩序维护等方面,具体的施赈工作由受灾地区政府及团体来完成。1931年安徽省的水灾救济,主要也是在安徽省政府的统筹下进行的。目前关于1931年水灾救济研究,成果颇丰(1)有关1931年水灾为研究对象的个案很多,参见孔祥成教授有多篇相关论文:民国义赈募捐机制探析——以1931年江淮水灾救助为例[J].河北学刊,2008(2)、1931年大水灾与国民政府应对灾害的资金筹募对策[J].安徽史学,2011(3)、1931年大水灾与政府的粮食调控政策[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从1931年大水看国民政府的防灾机制[J].江苏社会科学,2012(3)等二十余篇。此外还有孙语圣.1931年江淮水灾灾民的救济[J].民国春秋,1998(4),孙语圣.1931年皖北赈务舞弊案[J].民国春秋,1998(5);顾建娣.杜月笙救济1931年江淮水灾[J].档案春秋,2005(7);王林.评1931年江淮水灾救济中的美麦借款[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等;早期有竺可桢、刘治华.长江流域三十年代未有之大雨量及其影响[J].时事月报,1931(5)等。,但是关于各地区具体的救灾情况,尚缺乏研究。下文主要通过对民国报刊资料的整理和分析,以安徽省为例,就当年水灾突发时,地方政府如何积极自救展开讨论。
1931年,安徽受灾48县,人口近一千万,灾情惨重为百年罕见。早在7月21日,《大公报》上便刊登“皖北一片汪洋,各县组织赈灾会向各方呼吁请赈”[1]的文章,详细列出了五河、凤阳、宿县、蒙城、寿县、颍上和阜阳的受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