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兵,周 彬
(重庆理工大学 会计学院, 重庆 400054)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包括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相比,上市公司更偏好债券融资。然而,当前中国的债券市场还比较落后,发债主体与资本市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发债企业的信用风险不能被充分披露和准确衡量,严重阻碍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为了向投资者提示信用风险,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颁发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企业在公开发行债券前必须先获得良好的信用评级。当前,中国信用评级的类型主要包括债券信用评级和主体信用评级。两者有一定的区别与联系,其中的债券信用评级只对该发行债券的风险进行评估,而主体信用评级是对发债企业整体信用的评估,通常反映了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管理制度、财务结构、各项能力、发展前景等各个方面。已有研究发现,企业信用评级会对融资成本和投资者信任程度产生重要作用[1-2],企业对获得较高信用评级产生了更大的动力[3],因此对信用评级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内部控制是管控公司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重要机制,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企业的操作规范和资产安全,为企业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提供保障。美国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明确指出,企业经营风险和诉讼风险都能够通过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