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涵,许柏鸣 Tang Xiaohan & Xu Boming
(南京林业大学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江苏南京 210037)
为了满足更多的客户需求,一般办公家具公司可能会不断开发产品系列,建立庞大的产品家族,以满足不同的功能空间和家具配置要求,忽略了产品的系统性和统一管理,一味开发新产品。然而,需求是无限的,盲目开发既无法真正满足所有顾客的需求,对于企业来讲也是能源和资源的消耗,甚至会导致企业整体产品风格和产品组合的杂乱。许柏鸣教授在《家居企业的“产品家族”构筑方式研究》一文中提出“产品家族”的概念,打破了原本主要以产品系列为基础建立产品体系的方法。基于此,本研究通过办公家具企业的特点和相关理论模型提出办公家具企业构筑产品家族的可行性因素。
“产品家族”是指一家企业或一个品牌旗下所有产品的集成包[1]。通常,人在居家、办公以及公共空间中的行为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功能不是单一不变的,单件产品不能满足使用者的所有需求,因此,需要建立起不同的产品组合来共同满足用户需求。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在《营销管理》一书中提出产品层级概念,将产品层级定义为六个层次:需要家族;产品家族;产品种类;产品线;产品类型;品目(库存单位)[2]。同时,还提出了产品体系和组合理论。产品体系是一组相互协作的不同但相关的项目。产品组合是卖方提供出售的所有产品和物品的集合。
菲利普的产品理论在办公家具企业中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