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刘华彬
农民合作社是成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作为合作社的所有者、惠顾者,成员是合作社最大的人才群体,其素质的高低,不仅决定了成员自身经营的好坏,还影响着合作社的整体发展。因此,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成员培训,帮助成员成长提升。在国际合作社联盟(ICA)确定的合作社七项原则中,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教育、培训和信息”。
1.成员培训需求旺盛,合作社开展的培训最具可及性。一方面,广大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低,对培训的需求可谓“嗷嗷待哺”。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农民合作社达224.1万家,带动了全国近一半的农户。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2019年度数据,抽样调查的4920家合作社理事长中,学历为小学及以下的接近四成(39.43%)。据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问卷调查(针对合作社成员),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超过80%。而据统计,美国家庭农场主90%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荷兰9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民合作社成员的受教育程度明显偏低。另一方面,农民培训供给“僧多粥少”,解决成员培训问题还得靠合作社自己。当前,农民培训教育供给严重不足,不充分不均衡现象突出,专门针对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培训更是匮乏。因此,满足成员培训提升的需求,主要得靠合作社自己的力量。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2019年度数据,抽样调查的4920家合作社,共培训成员和农民402万人次,社均约81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