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土弁设置与管理制度调适

2021-05-28 12:08:08卢树鑫
社会科学研究 2021年3期

〔摘要〕清代的土弁职衔设置,专指雍正改土归流之后按照绿营弁衔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设置的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等武职。程序上,土弁应系经中央政府批准后,由督抚佥给委牌委任,而非由中央政府颁给印信、号纸进行直接任命;隶属关系上,土弁始终归地方流官管辖,并与流官形成“流土并治”格局。因此,清代土弁制度是独立于传统土司制度之外的一套新的边疆管理体制。概言之,清廷不仅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地进行土弁设置,更因时制宜地确立土弁的承袭章程并裁汰地方官擅设的土弁,从而在制度规范与运作实践上对边疆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以适应边疆治理形势的变化。

〔关键词〕土弁;职衔;边疆治理

〔中图分类号〕K2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21)03-0177-10

〔作者简介〕卢树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100101。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在西方和美国史学界的中国西南边疆研究中,王朝国家的建构与土司制度在西南地区的变迁是最引人注目的研究领域。西方学界新近对土司制度的研究,提倡以能动的观念来重新检视传统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基层”的视角强调一种方法论的更新,即立足于土司制度与地方的构建过程来检讨,而非局限于王朝国家“大一统”格局的创制为着眼点。①但这样一种发端于西方学界的史观,将中国边疆变成了一种基于西方经验而发的想象,以殖民化的观点解读传统时期中央王朝对西南边疆的治理、经营与开发,特别是将中国的土司制度等同于西方列强所从事的海外殖民活动,从而误读乃至曲解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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