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猛,李光安


摘要:新年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倡导的艺术形式,通过绘画作品宣传社会意识,以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文章从“十七年”时期的新年画入手,以画家为创作主体,基于新年画题材,探析题材选择中的社会意识,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新年画创作,由此得出新年画题材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即社会意识决定新年画题材,且新年画反作用于社会意识。
关键词:新年画题材;“十七年”时期;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J21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號:1004-9436(2021)23-00-03
“十七年”时期起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于1966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众多不利于国家发展的内外因素,需要国家主持大局和团结大众,将人们往积极的方向引导,以减少社会风险,新年画就承担了这样的社会责任。毛泽东曾说:“年画是老百姓最喜欢的东西,应该注意。”[1]事实上,年画的发行渠道较为完善,人们也易看懂,是团结群众的极佳方式。因此,1949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关于开展新年画工作的指示》(下文简称《指示》),这标志着新年画运动的开始。《指示》明确了新年画的创作目标、题材内容、印刷和发行等,并设新年画创作奖以促进其发展。
1 “十七年”时期新年画创作题材
《指示》明确了新年画的创作目的——“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宣传新中国的成立和共同纲领,宣传把革命进行到底,宣传工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在创作内容上“着重表现劳动人民新的、愉快的斗争与生活和他们英勇健康的形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