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捷 姚艾昕 毛若竹
(1.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吉林长春 130022)
(2.吉林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 吉林长春 130022)
“素养”一词译自于英文“literacy”,在汉语中解释为由于训练和实践而获得的一种道德修养,因此,数字素养可以引申为通过数字训练与实践而获得的数字知识、能力与修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的虚假信息传播、群众信息焦虑等现象暴露了我国公民数字素养的薄弱。同时,后疫情时代中的数字化程度加深也对公民的数字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
1994年,以色列学者Yoram Eshet-Alkalai首次提出数字素养概念,并于2006年强调具备数字素养可被列为21世纪公众基本生存技能之一。Lanham于1995年提出,人们需要在数字时代具备解密图像、声音与文本等新媒介信息的技能,并将对媒介信息的理解能力称为数字素养。近年来国内外有关数字素养的研究逐渐增加,其中包括从理论角度分析数字素养的概念与框架,从实践角度探究数字素养在各个领域的应用现状。数字素养起初被看做是信息素养、媒介素养的子领域,而未形成相对独立的概念。随着新时代数字程度的增加与研究的深入,数字素养开始重视对于思想与经验的掌握,如认知、交流、情感和责任感等。图书馆作为知识传播与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在帮助公众充分获取数字资源、利用数字工具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外图书馆在数字素养教育工作中拥有较多经验,围绕数字活动开展、数字资源支持与平台搭建、嵌入学科式教育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数字素养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