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2020级硕士研究生 宋赫

距离2011年福岛核泄漏事故已经过去10年的时间,作为继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以来发生的又一起被评定为7级特大事故的核事故,其带来的阴霾并未消散。从福岛核电站废墟中产生的废水至今已经超过了120万吨,然而现在还并没有一个合理可行的处置方案。在2020年10月16日,日本环境大臣原田义昭曾表明他认为别无选择,只能将污水排入大海,使污水稀释。近日,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福岛核电站上方存在严重污染。看到核事故所带来的持久重大的灾难以及一系列的问题,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公众会“谈核色变”。德国也曾表示,其将在2022年关停所有核电站。更多的国家或许放缓了发展核能的脚步,但并未放弃核能这一高效低碳的能源。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核能是理想的化石能源替代能源,其发展将助力中国“30·60”目标的实现。
福岛核电站事故无疑为世界敲响了警钟。核能的安全利用成为了继核能的和平利用之后又一重要主题。中国始终非常重视核能的安全利用,中国于1984年设立国家核安全局,于1987年核准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和《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于1986年发布《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于1987年发布《核材料管理条例》;于1993年发布《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进行最新修订;于2007年发布《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并于2019年进行了最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