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目的历史演变:特点与启示

2021-06-15 04:31李冬
高教学刊 2021年14期
关键词:教育目的启示特点

李冬

摘  要:纵观中国教育发展历程,不同时期的教育目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我国教育目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分析其特点,可以更好地把握教育目的演变规律,更好地将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学说、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观融合到当今教育目的中,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才培养的需要。

关键词:教育目的;特点;启示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1)14-0092-04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educ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guiding and standardizing educational practice. The educational purposes in different periods are marked with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imes. Combing through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China's educational purposes and analyzing their characteristics can help us better follow its regular pattern of evolution, and better integrate the Marxist theory of person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nd the outlook on people-oriented educational purpose into today's so as to continuously meet the needs of talent cultivation in the new era.

Keywords: educational purpose; characteristics; enlightenment

教育产生于社会生产需要,通过传递经验促进人的发展。作为教育行为的出发点和重要依据,教育目的“把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变成教育行动的趋向,并使其成为指导与规范教育行为的标准。”[1]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教育价值观侧重点各异,教育目的也各有鲜明的特征。在新时代背景下,研究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及特点,不仅有利于梳理历史进程、总结历史经验,也为今天素质教育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

人们对教育目的的选择反映了对教育价值的追求,在我国教育发展的历史演进中,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不同人物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有不同的认识,对人的价值有不同的理解,对教育目的存在不同的设想与选择。梳理中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进程,回望历史,可以古鉴今。

(一)古代教育目的演变

原始社会的教育受制于低水平的生产力,教育分散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当中,缺少专门的教育场所和从教人员,教育的目的是养成人的基本生存技能、形成人的道德品质。到了奴隶制社会,教育与劳动分离,出现了新的教育形式,但教育的阶级性十分明显,只有少数人能够进入学校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培养具备军事技能和政治思想的统治阶级是当时教育的主要目的。在封建社会,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长久运转,保守的世袭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被严格遵守,这也对学校教育产生了深刻影响。这一时期的教育目的旨在培养有德君子从而治国安邦,《中庸》将其阐释为“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2]在封建社会特性的影响下,先秦儒家遵循“内圣外王”之道,如孔子主张“修己安人”,通过教育培养有德君子来治理国家;孟子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存心養性”,通过对“仁义”这一教学核心内容的传授,使人本来的善性得以保持;荀子认为受教育者通过学习要“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充分发挥教育“化性起伪”的作用,矫正人性中的恶……先秦儒家秉承“德成于上”的教育目的观,旨在通过教育培养人的德性,不断朝向至美至善的境地发展,最终成为治国安邦的君子。在科举时代,教育的政治功能不断凸显。学校教育的宗旨是“储才以应科目”,即通过学习储备知识,应科举、走仕途。到了明清时期,在文化专制的管控下,科举制越来越成为教育体系的核心,学习内容愈发死板僵化,学校教育逐渐沦为科举制的附庸。

(二)近现代教育目的演变

洋务运动期间,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观念的指导下,我国的教育目光开始投向西方文明。教育目的重点在于维护民族文化、选择吸收外来文化,在坚守传统意识形态的前提下,学习外来先进技术,不断提升国力。在维新派“培养新民”的教育目的下,严复从德、智、体三方面制定教育目标,使实用技能之外的综合素质培养也受到了一定的重视。1906年,清政府首次正式宣布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宗旨的教育目的,在保留了封建内核的基础上,又加入了一些符合当时社会现实需要的要素。随着时代的更迭,道德教育再次受到重视,1912年时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总长的蔡元培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提倡五育并举,即“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3]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推进了公民道德教育的进程,同样为发展精英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毛泽东同志着眼于广大民众的教育,在1934年提出苏维埃文化教育总方针,倡导“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努力“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和阶级斗争服务”“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4]通过比较可见,中央苏区的教育目的有着更加先进的特征——在教育目的中提出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另外,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平等受到重视,教育开始惠及更多人。从阶级社会确立开始,底层劳动人民的受教育权一直处于被压抑、被限制的状态。自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以来,体力劳动者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毛泽东同志在中央苏区提出的教育目的是要将教育和劳动密切关联,强调人人平等,人人都应该享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权利,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三)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目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工农大众广泛获得受教育机会。当时,我国教育目的重在培养“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5]。受建国初期社会现实的影响,教育与劳动紧密结合成为当时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针。1958年,毛泽东提出有关教育的“两必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6]这一时期的教育目的以社会为本位,持续加强教育与劳动的密切联系,促进了社会进步与经济建设。但是对个体的关照和个性的发展缺乏重视。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批准试行,在此指导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又红又专、二者统一,目的是培养出一代又红又专的新人。这一纲领性文件指导教育目的更多地关注人的思想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教育事业取得稳定发展。1966年,“五七指示”提出“以学为主”即学生要学习好科学文化知识,与此同时要做到“兼学别样”,把知识与实践紧密地结合,树立我国社会主义新学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引下,各项文化事业取得蓬勃发展。此时,教育目的重在培养学以致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将我国教育目的规定为:“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7]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表述的教育目的。时至今日,我国教育目的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越来越多地关注人才的道德素养与理想信念、文化底蕴与规则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着力为新时代培养出一批全面发展的新人。

纵观历史,我国从“殊其士庶,异其贵贱”到“精英教育”,最后逐步实现全民教育,受教育群体在不断扩大。教育目的受社会现实、文化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各具特点,它曲折发展的进程代表了人类追求进步的历程、记载着教育历史前行的足迹。

二、我国教育目的的演变特点

(一)教育目的内涵不断丰富

受社会生产水平的影响,原始社会的教育密切联系生活,教育目的狭隘,一般在于指导人们更好地服务生活、生产。到了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教育目的基本上都以社会为本位,政治色彩浓厚,阶级性明显。维护政权和阶级稳定、确保长治久安是主要教育目的。新中国成立后,人作为教育的主体越来越受到重视。1980年以前,我国关于教育目的的表述一般集中在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随着教育经验的不断积累,教育目的越来越关注人的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人才素质的需求各有不同: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培养对象需要达到的规格被阐述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完善阶段,美育受到关注,成为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要素,教育目的被阐述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全面施行素质教育,加快培养“四有”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正式将“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纳入章程。

从开始正视人的价值、重视德智体等方面的培养,到美育的融入,再到提出素质教育、关注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目的演变进程反映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内涵不断丰富。

(二)对人的认识不断加深

随着时代的发展,从古代培养的忠君之仕、近现代培养的国民,到新中国成立后人的价值不断被发现、肯定,旨在培养自由的人、健全的人,教育目的越来越聚焦于对人主体性的觉醒、对人自身的认识。

古代教育旨在“育官”。孔子的教育目的是培养治国安邦、德成于上的君子。通过私学教育,不断为统治阶级输送具有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的人才。韩愈在《师说》中讲教师的基本任务:“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其中,“传道”被置于首位。“道”即为儒家经典仁义礼之道,教师通过“授业”“解惑”帮助学生理解“道”、传承“道”,最终成为能够治国平天下的忠君之仕。

近现代教育旨在“育民”。1936年,国民党政府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中华民国之教育宗旨,在发扬民族精神,培养国民道德,训练自治能力,增进生活智能,以造就健全国民。”在“五育”并举的方针中,公民道德教育占有重要比重,旨在培养有道德、有素养、有技能的合格公民。

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旨在“育人”。以人的发展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四有、两热爱、两精神”的人才,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的精神。在道德、文化、理想、纪律上不断进步、全面发展,为个人的成长奠定基础、为社会主义事业而贡献力量。

(三)教育目的始终关注人与社会的关系

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奴隶社会,无论是生活中自发的教育还是学校里的专门教育,教育总是离不开社会背景的影响,教育目的的制定始终关注人与社会的关系。孔子主张“学而优则仕”,在教育上倡导培养有德君子,为统治阶级输送政治人才,教育目的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在此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封建社会的学子普遍具有功利化的学习动机,苦读儒家经典的目的不仅在于修己安人,也在于做官入仕、治国安邦。科举制度的确立使教育活动培养治世人才的目的更加明确,人与社会的关系通过经世致用的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

人对社会的责任始终是教育目的重点关注的要素之一。《中国国民教育总值及其实施方针》中有关教育目的的表述是“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政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8]新中国成立之后,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表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9]此后,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教育目的的权威说法,在强调了教育目的政治性的同时,再一次密切連结了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关系,是教育密切关注人与社会关系的鲜明写照。

三、我国教育目的演变的启示

(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学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是辩证统一的。在此基础上的个人全面发展的学说关注现实中的人,关注人的平等、自由、能力和需要的全面发展。我国封建传统教育重在培养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教育目的以社会为本位。修己安人、治国安邦、经世致用、忠君尚实等教育宗旨都重在维护阶级特权、面向客观现实需要。新中国成立后,在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人的全面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表述我国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紧密联系,大力培养能够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贡献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在服务社会的同时,我国的教育目的又十分重视人本身、关注人自身发展的多样性,倡导全面发展的教育。

我国教育目的历经曲折的历史变化,人的价值与发展被越来越多地发现,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学说指导教育目的发展的科学方向,是对人的尊重、对培养人综合素质的肯定。当今,我国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是矢志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学说的重要体现。在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当中,思维能力与操作能力结合、科学知识与道德教育结合,务实与创新、个性与合作等素养被充分融入于综合素质教育当中,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奠定夯实的基础。新时代的教育在引导人适应社会发展、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同样重视受教育者身心的健康成长、个性的充分发展和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观

我国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是不断发觉人类价值、肯定人类价值的过程。从生活技能的传授到生命智慧的启迪,人逐渐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人的发展成为教育目的制定的首要因素。反观当今教育,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观、不断凸显人的主体性,才能培养出具备创新意识、勇于超越现状,有能力改善社会面貌、推动社会进步的时代新人,进而夯实和谐社会根基、加强文明社会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教育目的几经修订,不断完善。受建国初期现实因素影响,“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是生产力”等观念流行甚广,教育目的指向培养促进社会发展的劳动者。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断成熟和社会的持续进步,教育目的几经变动,“个人发展目的论”被广泛采纳、积极践行,教育目的指向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人才,重在培育具备较高道德素养和一定知识储备的现代社会公民。教育被重新定义为一项培养人的事业,它具有鲜明的人文性、它拥有“自己的理想和理论上的终极追求”,它“高度关注人的发展、人的完善和人的幸福”,这是“教育始终如一的信仰”。[10]时至今日,人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被充分肯定,人的自我实现的潜能被重点挖掘,以人为本的教育理论被不断创新,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渗透于不同形式、不同领域的教育中,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教育目的的稳定性与超越性,为未来教育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目的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教育目的二元论

“社会主义教育目的二元论,是对传统的具有社会本位倾向的一元论教育目的观的修正。强调教育目的二元论,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目的应包含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人的自身发展需要这样两个方面的要素。”[11]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二者辩证统一,成为教育目的制定的双重指标。古代教育阶级性明显,少数获得教育机会的学子都旨在被培养成为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人才。这是封建社会教育的终极目的,人在教育中的地位和意义被忽视。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发展目的论”曾占据主导。教育活动重在培养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人才。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教育更多地关注人的价值,个人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地直接用于推动社会的进步。

不论是“学而优则仕”“健全国民”,还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现实社会背景下,只有辩证地认识人与社会、承认二者的共生关系,才能正确指引教育目的的制定方向,实现人与社会的协同发展。“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的统一。这是因为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本来就不可分割,而二者又都有赖于教育。”[12]当今社会的教育要适应现代化国家的发展,通过教育提高人认识当今世界、创造未来世界的能力,更好更快地推动社会进程。同时社会目标的实现不断为人类进步提供必要条件,助力人类完成自身的意义建构。

参考文献:

[1]陈桂生.“教育目的”的逻辑[J].当代教育科学,2006(2):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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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J].中国高等教育,1995(5):7-10.

[10]扈中平.教育目的应定位于培养“人”[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2(3):24-29.

[11]袁小鹏.论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二元化[J].江汉论坛,2001(9):84-87.

[12]彭德昭.教育目的应该是人的发展與社会的发展的统一[J].广州教育,1989(5):30-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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