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刚
肖 莉
梁 欣
西安作为建国初期国家规划建设的八大重点工业城市之一,其工业遗产代表着建国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较高水准:苏联援建的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中17项安排在西安,数量之多居全国第一;《西安市总体规划1953—1972》中西郊“电工城”、东郊“军工城”及“纺织城”的布局,也被视为解决历史文化城市保护与城市工业新区建设的典范。然而,西安工业遗产的保护工作起步较慢,早期仅有极个别的工业遗存入选各类保护名录。2018年—2019年,受西安市文物局委托,研究团队对西安工业遗产进行调查研究。在充分参考团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2019年9月,《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公示中,有53项工业遗产被确定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
国际上对工业遗产价值的认知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2003年由国际工业遗产保护联合会(TICCIH)通过的《下塔吉尔宪章》中明确工业遗产具有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技术和科学价值、美学价值及稀缺性和先例性特殊价值[1];2012年TICCIH通过的《台北亚洲工业遗产宣言》从国际背景阐述亚洲地区工业遗产的普遍价值,包括历史价值、人文价值、景观资源价值、美学与科学价值以及有形和无形的文化价值[2]。
我国关于工业遗产保护最早的文件:2006年《无锡建议》中指出工业遗产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审美的价值。2014年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导则(征求意见稿)》中将工业遗产价值明确为历史、科技、艺术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