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涓涓
罗忠镕(1924- )在他的音乐创作中广泛地运用了奏鸣曲式的结构原则。他曾说:“在我的作品里,结构上大概我写的奏鸣曲式是比较多的。”“我的目的不是在打破传统,目的是要有新的表现。如果传统的因素非常适合你,为什么不用呢?为什么不那样表现呢?比如奏鸣曲式恰好适合我的需要,那为什么不能用?”“比如说奏鸣曲式,……我也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想法。”①出自笔者2004年1月9-11日对罗忠镕的访谈内容,其中部分发表于《谈话与思考——罗忠镕研究之一》,载《音乐研究》2004年第3期,第53–65页。下文中未注明出处的引语均来自这次访谈的内容。
罗忠镕将这样的技术意识贯彻在创作实践中,因而运用奏鸣曲式原则的作品广泛分布在他的五声化风格时期(1948-1958)、半音化风格时期(1958-1964)和五声性十二音风格时期(1979年至今)。在采用调性语言的作品中,有的结构庞大,如《第一交响曲》(1958-1959)②赵行道:《谈罗忠镕的第一交响乐》,《人民音乐》,1959年,Z1期,第84–88页。;有的结构袖珍,如《五首五声音阶前奏曲与赋格》(第一套)第五首(1962-1963)③出自笔者2002年10月30日-11月2日对罗忠镕的访谈内容,罗氏提及“桑桐认为这是一首微型奏鸣曲”。;有的是单章套曲化结构,如《第二交响曲“在烈火中永生”》(1963-1964,乐谱未出版);有的结构倒装,如《奏鸣曲——圆号与钢琴》(1987)第一乐章;有的是多个乐章运用奏鸣曲式原则,如《管乐五重奏》(1980)第一、二乐章④陈铭志:《罗忠镕的〈管乐五重奏〉》,《中国音乐学》,1991年,第3期,第13–21页。。在采用五声性十二音技术的作品中,仍有不少作品保持着奏鸣曲式的结构因素,如《第二弦乐四重奏》(1985)⑤郑英烈:《罗忠镕〈第二弦乐四重奏〉试析》,《音乐艺术》,1988年,第4期,第55–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