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律实践的“合理性”审辨

2021-06-22 15:48:07马甜
教育实践与研究·理论版 2021年4期

马甜

摘   要:学校纪律实践是学校所进行的纪律活动和行为的总称,它以社群性的应然规范问题为起点、以组织性的制度组合内容为过程、以协调性的人际互动关系为落脚。其合理性的内容关涉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两大层面,前者诉诸对“成本——效用”的权衡与“程序——规则”的匹配,后者体认对自由的保障与尊严的关照。然而学校纪律实践中存在着工具合理性“膨胀化”与价值合理性“消解化”的矛盾,体现为“机械式”与“独霸式”的实践形态。因此,要实现学校纪律实践中工具与价值的双重合理性,关键在于手段有序高效与个体能动自由的平衡维持,以及程序正义恰当与个体尊严价值的相互根植。

关键词:学校纪律实践;社会行为;工具合理性;价值合理性

学校纪律实践以特定的群体对象、利益指向、组织规章和作用方式为必要条件,具体存在于与人、与学校纪律(制定、执行、修改等)相关的一切有意识的活动和行为之中。人们期望学校活动井然有序、学生遵守纪律,可学校场域中依然会出现“缺乏自由”“缺乏纪律”的现象。因此,回答这一问题的实质还需回归到对学校纪律活动“是否应该如此”的考量上,即对学校纪律实践这一行为本身的“合理性”进行审辨。

一、学校纪律实践:一种社会行为

韦伯在对“行为”和“社会行为”进行区分时指出“并非任何方式的人与人接触都具有社会的性质,而是只有自己的举止在意向上以别人的举止为取向时才具有社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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