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红岭
城市更新作为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路径,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1 年3 月,“城市更新”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代城市更新作为关注城市整体提升的战略行动,其目标日益综合,远远超出了城市整治或城市翻建的含义。彼得·罗伯茨(Peter Roberts)曾指出:“城市更新是综合协调和统筹兼顾的目标和行动,这种综合协调和统筹兼顾的目标和行动引导着城市问题的解决,这种综合协调和统筹兼顾的目标和行动寻求持续改善亟待发展地区的经济、物质、社会和环境条件。”[1](P16)可见,城市更新的目标并不仅仅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衰退区域走向复兴,而是通过系统性空间治理解决城市问题,从经济、环境、社会和文化诸方面全面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更新作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愿景和治理行动,经历着深刻的城市发展价值理念转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总体目标是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2](P6)这一总体目标蕴含了城市更新的多重价值目标。本文将聚焦城市更新的价值维度,从空间人本伦理、空间正义伦理和空间治理伦理视角,审视和反思城市更新面临的主要伦理问题,思考“城市更新应当做什么”,揭示城市更新与社会伦理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