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显军 潘慧峰 王敬勇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政府启动“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推动了经济发展,同时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迅速扩大。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7年10月的评估,我国政府的杠杆率已经处于较高水平,容易引发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风险。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三大攻坚战里面特别强调了防范系统性风险,尤其是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为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的增长,2018年,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举债加强监管,如“资管新规”和地方政府财政纪律整顿措施先后出台,堵住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后门”,但也导致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缺口扩大。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显著提升,亟待寻找多元化的模式来缓解地方政府融资约束。
2010年以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在我国发展迅速。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引导PPP模式规范运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指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显示出我国政府对应用PPP模式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寄予厚望。然而,自PPP模式推出以来,争议一直不断。一方面,PPP模式在理论上得到广泛认可。尤其是受限于预算约束,我国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供给明显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PPP模式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弥补政府资金缺口。另一方面,PPP模式在实践中饱受质疑。一些专家学者指出,很多PPP项目并未发挥社会资本在项目选择和运营方面的优势,只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一种变相模式,PPP模式进一步增加了政府的隐性负债,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的融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