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李 超 冯 珂
认可流程与认可关注要点是欧盟互认型式认可中不可不知的内容。

根据欧盟关于船舶检查和检验组织共同规范和标准(EC)No.391/2009第10条规定:被认可组织之间应定期互相咨询,以保持其规范和程序的等同并协调其规范和程序及其实施。在不损害船旗国权力的条件下,它们应该彼此合作以期达到对国际公约的一致解释。适当时,被认可组织应就技术和程序条件达成一致,根据这些条件并基于等同标准并参考最严格的标准相互认可资料、设备和部件的船级证书。可理解为,被欧盟认可的组织按照共同确认的要求和条件,认可互认清单中的产品,其互认认可证书也被其他欧盟认可的组织接受。
欧盟认可组织互认型式认可依据互认纲要文件、互认技术要求进行。互认纲要文件、互认技术要求及适用于签发互认型式认可证书的产品清单可访问欧盟认可组织网站以获取最新版本。
如何开展欧盟互认型式认可?以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PLC)产品为例,开展欧盟互认型式认可工作的依据文件包括:
·欧盟互认型式认可纲要文件。
·计算机及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欧盟认可组织互认技术要求。
互认型式认可流程详见图1,由如下过程组成:

图1 欧盟互认型式认可技术和程序流程图
1、设计评价
(1)工程评估:客户提交的技术文件应能够评价产品对互认技术要求的符合情况。
客户提交的技术文件包括:①产品图纸、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