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
陈烨
粗野主义(Brutalism)是1950—1970 年代建筑学领域的重要思潮,萌芽于欧洲大陆,在二战后的英国得到蓬勃发展,再广泛传播到其他地区。英国建筑评论家雷纳·班汉姆(Reyner Banham)认为:“粗野主义是现代主义建筑的一个分支”,“是一场建筑美学而非社会伦理运动”[1]。而以史密森夫妇(Alison & Peter Smithson)为代表的一批英国建筑师则倡导粗野主义是“一个关于社会伦理的哲学陈述”[2]。粗野主义学派主张采用天然粗糙的材料,以“如其所是”(As found)的建构方式呈现材料的原真性,以内部空间的构成来推导出建筑外观形态[3];通过这些手法,寓意二战以后城市、社会与人的“不完美”(imperfectability),并展现对“力量、韧性、简朴、耐久、永恒”等道德伦理的追求[4]。这些观念不指涉具体的建筑材料,但是混凝土的坚固、粗粝及可塑性使其成为粗野主义实践的最佳选择[5]。对粗野主义在伦理、哲学等层面的研究,还包含纪念性(Brutalist monumentality)[6]、 政 治 性(Brutalist politics)[7]、行动建筑(Action Architecture)[8]等。相关研究还包含对粗野主义代表人物的思想分析[9];英国新粗野主义运动及其社区实践[10];欧洲、美洲、亚洲的粗野主义在地化演变[11]等。

1950—1970 年代波士顿粗野主义建筑 表2
粗野主义是对以“密斯学派国际风格”(Miesian International Style)为主导的现代主义教条(Orthodox Modernism)的一种挑战和颠覆[12]。粗野主义学派认为“国际风格”的无差别特征,强化了“对现代社会虚无感的恐惧”(a modern fear of nothingness)[13]。原来的粗野主义对经典美学也不感兴趣,而力图创造“对抗、暴力、反理性”的建筑新意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