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刚 周晓曼 易 容 谢倩雯 周 非 江 丽
(1.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2.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1]。VOCs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逐步加强对VOCs的排放控制,相继发布了相关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2015年发布的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均对VOCs相关特征指标的排放限值作出了规定,2019年发布了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14年发布DB 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17年发布DB 51/2377—2017《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
石油天然气行业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VOCs既可通过固定源排放,由于其挥发特性,还可通过无组织排放。在石化等行业中70%以上的VOCs排放都来自于无组织逸散排放[2]。因此,采取必要措施对石油天然气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及治理是VOCs减排的一个重要方向。泄漏检测与修复(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LDAR)技术是当前国内推广的一种减排控制措施,是指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设备对流经设备和管线组件等的VOCs浓度进行检测,定期检查是否存在泄漏,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泄漏组件进行替换或修复,以减少VOCs排放的实践方法[3]。根据美国环保署(EPA)的统计数据,通过实施LDAR措施,石化装置可消减约63%的无组织排放,一般化工装置可消减约56%的无组织排放,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