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辉,龙游宇
(1.广州大学 经济与统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2.韶关学院 商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
“保险学”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强调知行合一。为避免课堂上讲授的理论知识过于抽象,现行的主流教学模式是案例分析法。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案例去分析理论要点、讨论核心要件讲解理论知识的精髓,从而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这种教学模式确实激发了一定的学习兴趣,使枯燥的课堂变得生动有趣。但是,案例分析法教学模式也存在两个缺陷,即死标本与假问题。一方面,案例的易过时、易变质的特性使得高质量的案例供应不足;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法中所研讨的问题是他人经历而学生当下并未亲历的“假”问题,很难还原案例复杂与真实的情景,案例教学的针对性不强,学习的转化运用链条加长,教学目标的达成度大打折扣。“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充分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理论研讨、主题发言、法庭论辩等教学方法,强化“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的良性互动,保险法学教育的层次性发展。因此,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以任务与问题为核心,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主动去建构知识、发现知识、转变知识和扩展知识,具有极大的推广价值。
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提出高等教育需要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新视角和新模式后,高等教育的发展步入新阶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