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


【摘要】媒介技术的变迁影响着权利关系格局的转变。新传播语境下新闻生产的逻辑由二元对立的主体性向多元共生的主体间性转变。以主体间性为核心自变量、以新闻生产实践为因变量的新闻生产系统投影出四个展面:生产主体由社会被想象式的参与(传统主流媒体)到部分参与(UGC)再到社会全面大数据式加入;生产方式从“暗箱”到互动再到合作;生产内容从新闻到信息再到服务;生产的时空规律从时空的绝对性及排他性到空间的液态性与时间的兼容性。由此,主体间性在转变中得以成为现实。
【关键词】主体 主体间性 新闻生产 权利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1)1-076-05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1.1.011
“媒介技术的变革将带动着社会权利关系格局的转变”早被学界所公认。而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媒介时代,新传播语境下新闻生产的转变带动哪些权利关系格局的变动?它背后依照怎样的逻辑运行?或者它原本的规律是什么?万变不离其宗的宗在哪里?本文试图透过新闻生产实践的变革的表象,窥视其背后的核心变量、生产逻辑及权利关系,以期为学界从更大的社会结构视角考察新闻生产理念的嬗变以及权利关系的调整与平衡提供砖瓦。
一、主体性、主体间性及传播语境
1. 主体性及主体间性
主体的概念目前仍无定论,传统上统指与客体对立的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马克思与康德均认为人不应该是工具,马克思认为,人不应是机器的附庸,不应是丧失自我意识的主体,康德哲学也以人是目的为基础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