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梅生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费用包括三种,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那么,它们究竟应当怎样计算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伤残等级及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案例】李先生因工受伤后被鉴定为五级伤残。2020年4月8日,李先生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发现并没有按自己在公司的实发工资计算,即比其预计的少得多。这是怎么回事?
【点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只是根据员工本人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就其中的“本人工资”的界定,条例第六十四条表明:“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