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佩 谢翌
情感目标一直以来都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语文课程教学的重点内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提出了“三维课程目标”,将“情感”定位为课程目标的重要维度,成为学科课程目标的总体框架。同时强调,要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导向,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注重熏陶感染及潜移默化的教学方式。[1]重视学生的情感培养,期望学生在良好的情感体验中形成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语文教育的重要任务。已有的研究表明,语文学科中情感目标的研究多集中关注情感教育的实施策略,而从课程标准与教材的角度去分析情感目标设计的相对较少。课程先于教学,从课程文本切入,了解情感目标的具体内容,可以帮助教师从更加整体上位的视角把握情感目标的定位,以更好地落实情感目标的培养。
对于情感目标,不仅应关注对知识和学科的情感,更重要的是学习活动得以形成的情感,情感与学习活动的目的目标相随。情感目标是一种内化的认知实践,[2]旨在关注学习者对社会、文化及知识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态度。[3]情感目标具有不同的层次和类型。
从纵向上看,情感目标的层次包括:接受—反应—价值组织、评价与内化—外显表达。20世纪中期,布鲁姆依据价值内化的程度,将情感目标从低到高分为“接受、反应、价值观、组织、价值与价值体系性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