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静岑
《诗经》是我国色彩斑斓的诗歌王国的源头,它以丰富的文化内容、广泛的创作题材和完美的艺术形式,生动地展示了西周至春秋时期人民的社会生活。当时,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早已形成,宗法礼教渐已成型。妇女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婚姻是她们唯一的依靠,作为男子的附属品,女子在婚姻中处于绝对弱势,遭弃后的妇女生活更是悲惨。《诗经》正是以“弃妇诗”的形式,生动地反映了这种社会问题。“弃妇诗”的具体篇目、“弃妇诗”产生的原因分析、“弃妇诗”中体现的丰富的思想内容、“弃妇诗”的艺术成就、以及“弃妇诗”对后世文学的深远影响都是研究者们对这一类诗歌进行研究的切入点。本文将从以上方面对近年来《诗经》“弃妇诗”的研究进行梳理归纳。
一、“弃妇诗”的具体篇目判别
《诗经》中弃妇诗和疑似弃妇诗的篇目有11首,分别是《召南·江有汜》《鄘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
要判别以上11首诗是否为弃妇诗,首先要对弃妇诗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弃妇诗是抒写因婚姻破裂或丈夫变心而被抛弃的妇女感受的诗歌。这个定义指出了两个必备条件:一是弃妇婚后被弃,二是弃妇离开夫家。
褚斌杰、余冠英、沈泽宜、聂石樵四位先生的著作中都对这11首诗的性质进行分析。对于《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白华》5首诗,诸家都认为是弃妇诗,没有异议,对此笔者也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