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高校; 制度优势; 审计; 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 G647.5;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16-0057-06
一、高校财务领域制度效能转变为治理效能首先要有个好制度
“法者,治之端也。”“制度优势”首先有个好制度。好制度尽量避免制度中的微小问题,使“制度优势”更好地转为治理效能。本文对现有法规提出的一些问题,犹如“玉中瑕”和“毛中疵”。
(一)建议修订和补充《宪法》和《审计法》中的有关条款
1.建议补充《宪法》和《审计法》中的审计管理体制
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审计的定位是:“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将《宪法》第九十一条和《审计法》第一章“总则”增补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领导的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①
2.建议修订《宪法》和《审计法》中的有关条款
《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审计仅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如:《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