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于高职专业学院的中高职协同育人特点

2021-08-10 10:05田中宝
广东教育·职教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协同育人学院

田中宝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均明确提出: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这为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提供了新的机遇。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专科高职教育居于主体地位,中高职协同育人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国民终身教育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高职协同育人政策溯源与展望

1.中高职协同育人初步探索(1978-1995年)

1978-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等,《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要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中高职协同育人有了破冰基础,中等职业教育也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2.中高职协同育人多样化探索(1996-2010年)

这一时期,以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为标志,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重要文件。2002年,《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尤其是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高等职业学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考试,优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注重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的考核,对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免除技能考核。”2005年,《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一时期,职业教育进入了依法治教的新时期,中等职业教育得到持续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人数提到了极大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3.中高职协同育人的深入探索(2010-2020年)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对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需求更为迫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体现经济发展的需求性、终身学习的开放性、职业教育的系统性。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则明确要求:“加强中高职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探索对口合作、集团化发展等多形式的衔接方式。逐步扩大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权和学习者自主选择权,形成多种方式、多次选择的衔接机制和衔接路径。充分发挥开放大学在中高职衔接中的重要作用。”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重要高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高度,对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其后《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即“产教融合、中高衔接、普职融通、终身教育、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过去10年,中职、高职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4.中高职协同育人的未来展望(2020年至今)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明确提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调中高职贯通衔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高职协同育人,需要中职和高职校校协同、校企协同。

二、广东创新设立高职专业学院

在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高职扩招100万,鼓励除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考。在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高职院校继续扩招200万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2019年广东省部分公办高职院校会同办学水平及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其主要模式包括以下几种。

1.权责划分

試点高职院校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一般为试点中职学校。鼓励和支持试点院校与中职毕业生主要实习就业单位深入合作,校企共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2.毕业证书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符合试点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职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3.学业管理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高职专业学院协同育人的特点

1.合作的创新性

高职专业学院中,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实现“三主体”育人,学校选取企业导师参与高职专业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并按规定向企业导师支付兼职教师课酬,在高职学段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三方互动,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确定课程体系,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由于教学地点一般在中职学校,中职学校要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高职专业学院科任教师及辅导员,一般基本条件为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等,并经过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的培训、考核、认证等一系列程序,方可成为高职专业学院任课教师,高职专业学院因此成为中职学校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的一个有效平台。由于教学地点一般在中职学校,中职学校须承担日常教学管理任务,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在生均分成、学费分成方面要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双方权责对等、合作共赢。

2.育人的协同性

高职专业学院不是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两个系统的简单协同,它们的协同是有机的,是结构化的,重在内部结构元素的有效协同。在人才培养目标方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在知识目标、技能目标、素质目标等方面全面对接。在人才培养责任主体方面,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标准、人才质量体系、人才培养专业方向、课程标准体系、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而全面的设计,实现中高职协同育人。

3.高职的主导性

高职专业学院学生毕业将获得对口合作高职院校的毕业证书,高职院校按照“标准不降”的基本原则,会同中职学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统一学籍管理,统一课程设置,统一考试标准,统一毕业要求,确保高职专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教师参与高职专业学院教学工作。顺应“互联网 + 职业教育”要求,高职院校牵头建设符合高职专业学院的项目式、模块化的教学创新团队,积极推动教师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

4.中职的基础性

中职学校承担高职专业学院的日常教育教学任务,包括具体实施教学计划、进行常规教学教务管理、承担学生常规管理等任务。由于中职学校既有中职学生,又有处于高职阶段的专业学院学生,两种不同层次的学生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难免给中职学校带来较多困惑,如何恰当处理这两类学生的教学及管理任务,是中职学校面临的一个艰巨任务。所以在广东省首批试点的中职学校,是办学基础比较好的国家、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5.课程的实用性

由于高职专业学院学生的特殊性,中高职必须充分利用企业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发挥中职、高职、企业三方的场所、设备、人员优势,形成共建共享的教学资源体系,增强课程的实用性。为了增强课程的实用性,中高职要联手建设一支集能工巧匠、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一线管理人员和中高职一线教师在内的课程开发团队,共同对试点专业学院开展标准化研究,逐步建立起与行业、企业标准对接的专业课程标准,从总体设计上能适应未来职业要求的课程标准与考核标准体系,为高职专业学院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方向引领,保障高职专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降”。

四、结语

中高职协同育人并不是近几年才有的事情,面向高职扩招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高职专业学院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形势,必须充分认识到高职专业学院协同育人的五大特点,努力解决人才培养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惑,中高职携手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才能确保它的人才培养质量。

[基金项目:2020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高职专业学院中高职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以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专业为全例,编号:GDZZJG2020223;2020年佛山市中等職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高职专业学院中高职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以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专业为全例,编号:2020FSZJG012。]

责任编辑 陈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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