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云
(信阳农林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大学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新时代加强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1]当前,我国各高校在大学生法治教育培养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盗窃财物、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等案件在各高校层出不穷。而理工类高职院校由于学科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在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方面尤其处于薄弱环节。本研究通过了解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现状,为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提供理论依据和现实参考。
所谓法治意识,是指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公民所应当具备的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文明形态相适应的、为法治社会所必需的法律素养、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观念。[2]从调研结果看,当前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存在着以下问题:
从整体上看,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已初步形成,对法律重要性形成了基本认知,能明确“遵纪守法”是自身应尽义务。在笔者所做的1394份有效调查问卷中,关于“结伙打架斗殴”“从宿舍楼上高空抛物砸伤或砸死他人”“将他人遗忘在课室的苹果手机占为己有,拒不返还”等行为是否违法时,超过80%的学生都认为该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