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瑞明
自1999年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提出“国家鼓励土地整理”以来,我国土地整治发展迅速,其发展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土地整治1.0时期重点关注耕地数量增加;土地整治2.0时期侧重于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土地整治3.0时期尝试多类型土地整治,并且开始关注生态建设;土地整治4.0时期则提倡保护乡村人文风貌,保护乡愁,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整治范围全域化,整治目标综合化。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土地整治新起点,成为行业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的热点议题。生态空间布局不合理和生态系统退化一直是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土地利用优化调整的平台,以往的土地整治通常更注重耕地指标的产出和环境污染源的简单治理,缺乏对生态空间布局和生态功能提升的系统性考量。本文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要求出发,分析当前生态建设重点方向、生态规划的策略与方法,为今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思路参考。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浙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工程和“建设生态省”两大战略决策,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融合,拓展了土地整治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