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的三重辩证叙事方式

2021-08-13 02:28:56孔明安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1年11期

孔明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叙事  宏大叙事  辩证叙事  叙事方式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11.009

叙事是叙事学的核心,是文学领域研究的重要范畴,指用一定的方式把事物、规律、主体等叙述出来。英国学者马克·科里将人看作是叙事的动物,是讲述者和阐释者,他指出,叙事“犹如普通语言、因果关系或一种思维和存在的方式一般不可避免”。[1]叙事跟语言密切相关,只要使用语言进行表达,就必然存在叙事。叙事跟人类社会密不可分,马克思主义也同样涉及叙事问题。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叙事包含两个层面:第一,是关于马克思主义自身的叙事,即阐释马克思主义本身,并将其更好地叙述给世人;第二,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叙事。本文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叙事,主要是从辩证法的视野出发,围绕马克思叙事主体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问题而展开。当我们在对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进行叙事的时候,本身就是在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叙事。马克思和恩格斯等早期马克思主义作家长于叙事,善于把自己的研究和发现通过各种叙事方法完满地展现出来,呈现多重辩证叙事的特点。当前,这种多重辩证叙事方式仍然是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解答时代难题以及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的有利工具。

宏大叙事与微观叙事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叙事具有宏大叙事与微观叙事的辩证统一性。宏大叙事指“具有主题性、目的性、连贯性和统一性的无所不包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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