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三次“支持起诉”守护成长

2021-08-13 09:38:25姚彦静
检察风云 2021年11期

姚彦静

2020年初,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全市首例追索“失职”父母抚养费和医药费案件。

未检组在走访儿童医院时获悉,本市户籍非婚生女婴“小红豆”在符合出院条件后被遗弃在医院长达一年有余。其母亲袁某在未婚的情况下于家中厕所生下了她,她因早产被父亲路某送往医院救治。符合出院条件后,医院多次要求路某、袁某来院办理出院手续,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后直接失联。

承办检察官经多方协调,委托区民政部门将“小红豆”从儿童医院接出来,送往区社会福利院予以临时照料。2019年8月,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遗弃罪依法分别判处路某、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

判决后,检察官通过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追索因监护侵害产生的抚养费、医药费,有效惩戒失职父母,保障了困境儿童的法定权益。

路某具有多次吸毒和盗窃的前科,袁某则没有独立经济来源,二人都不具备合格的监护能力。同时,作为第一顺位的“小红豆”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明确拒绝担任监护人。未检组通过联合青少年社工站开展全面调查,认定双方在身体状况和家庭环境方面均存在困难,确实不具备适格的监护能力。

2019年9月,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向普陀区社会福利院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院向法院提起撤销路某、袁某监护人资格的诉讼。11月2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法院依法撤销路某、袁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某儿童福利院为其临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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