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气节观探析

2021-08-16 15:12:56文敏
华夏文化 2021年4期

文敏

新时代,我们树立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气节精神不可或缺。尤其是对个体道德的塑造、国家民族精神气质的养成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气节概念的形成

“气节”是中国古代伦理道德中所独有的概念。在中国古代社会,通常是指个人在思想道德和精神生活方面的价值取向,也就是志气和节操。先秦时期,“气”与“节”是作为两个词使用的。“气”,据《说文解字·气部》记载:“气,云也。象形。”这里,“气”是古代对天上云气的表达。古人认为,“气”不仅贯通于天地万物之中,而且还影响着人间许多事物。《左传》中就“以六气解释自然、社会、人生各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从中寻求彼此之间的联系,避免失序。”(张立文:《中华伦理范畴与中华伦理精神的价值合理性》,载《齐鲁学刊》2008年第2期)《国语·周语上》云:“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后来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人的主观状态,一指人的精神状态,如《管子》中所提的“精气”;《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庄子·庚桑楚》:“欲静则平气。”二是把“气”与人的情感、行为举止相联系,“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这里,虽然“气”与人的主观状态相关联,但从本质上讲更多地指的是与人相关的生理血气,并不具有伦理价值的意蕴。直到孟子“浩然之气”的提出,把“气”与“道”“义”相配合,才使“气”真正具有了伦理学的内涵。

“節”,古代指竹节。《说文解字·节部》云:“节,竹约也。”段玉裁注释说:“约,缠束也,竹如缠束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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