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动产登记失信信息管理探索之路

2021-08-16 22:52:10邓瑛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1年6期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动产的经济价值逐年攀升,失信行为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也出现的愈加频繁。梳理现有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切实可行的惩处条款,近乎为零的违法成本势必吸引社会上不少人心存侥幸而铤而走险。不仅有可能造成当事人巨大的利益损失,也隐藏着巨大的诉讼风险,使得登记机构在审查工作中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極大地影响了工作效率。上海是全国率先实施不动产登记信用信息管理的城市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对维护不动产登记秩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失信信息;失信管理;失信认定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06-0037-40 收稿日期:2021-05-15

作者简介:邓瑛,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

早在2017年底,上海不动产登记部门就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协助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惩戒限制,每年的限制人数多达数百人。在此基础上,2019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失信信息管理办法》,为不动产登记失信认定立标准、明步骤,填补了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建设管理的空白。2021年《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开始实施,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失信管理制度,对维护不动产登记秩序,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1 界定两项范围,明确失信认定标准

1.1 明确失信行为范围

立法大致明确了七类失信行为,包括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泄露登记资料,污损登记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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