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煤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煤控股”) 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证监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高管处以共230万元罚款。
去年11月,永煤控股突然因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约10亿本息金额,而当时它账面上的货币资金还高达469.68亿元。这一违约行为直接引发债市连锁冲击。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永煤控股累计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21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3期。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和私募债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永煤控股将应收河南能化的往来款作为货币资金列报,导致其合并报表层面虚增货币资金。
其中,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分别虚增112.74亿元、235.64亿元、241.07亿元、271.74亿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54.03%、62.56%、57.28%、57.86%,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7.94%、14.52%、14.68%、15.74%。据此计算,上述虚增货币资金累计达861.19亿元。
此外,永煤控股还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证监会指出,永煤控股在部分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受限货币资金的陈述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股权质押事项,导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等。
7月30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2021年半年报。半年报显示,贵州茅台上半年总营收50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8%;净利润24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