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彩霞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传统的税收制度体系下,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均有各自的税收范围和计算方式,且两种税款的主要收取单位也不同,因此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难以顺利进行。我国在2012年,以上海作为税制创新改革发展的实施试点,实施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对一部分企业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分了路桥施工企业的税收范畴,将一部分以往属于营业税范围的相关内容划到了增值税范围。根据上海的实施结果来看,这一改革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有重要的意义。原来未进行税制改革之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中,大部分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便已经交了一部分的增值税,但是在后期核算时,仍然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对企业来说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对施工企业的持续发展有极大的影响,严重的威胁了我国的经济进步。鉴于此,国家进行税制改革对于整个经济体系来说有重要的作用,对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有重要的地位[1]。

传统的税收制度体系下施工企业所产生的重复缴税问题,主要是由于机构在征收税款时,没有扣除进项税额,所以造成了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不仅缴纳了增值税,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对施工企业而言,应按照相应规定征收营业税,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建筑工程项目便是它们的主要经营活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