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强制参保背景下贫困人群的参保困境及财政代缴负担测算

2021-08-24 03:46:54张楚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21年6期

张 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健康保障研究中心 北京 100872

1 引言

一直以来,我国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未强制要求全民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中仅规定职工应当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如城乡居民、自雇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并未作强制规定,这就导致仍然有部分群体尚未参与医疗保险,客观上容许了“漏保”。[1-3]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82条才明确指出,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2020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截至2020年底,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61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但仍然有部分群体尚未被覆盖。贫困人口是医疗保险强制参保下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学者研究发现,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贫困群体参加医疗保险的概率相对较低。[4-7]随着参保成为居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医保缴费将成为贫困人群的重大经济负担,若政府无法为其个人缴费提供充足的支持,强制参保的推行很有可能会引起贫困群体的抵触与反弹,引起社会震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提出,政府有必要为低保人群、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贴。我国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也提出,低保人群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获得一定的缴费补贴。然而,各地实际执行过程中补贴人群及补贴标准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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