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队会”:基层治理的重要探索

2021-08-24 07:34黄鹏进
杭州 2021年14期
关键词:春江街道村民

黄鹏进

“小队会”是分田到户以前农村集体生产队内通过召集全体户主开会,部署农业生产、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调解矛盾纠纷的一种常见治理方式。近年来,富阳区春江街道各村以小队(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召开了街、村、队三级共同参与的小队会议。通过表达诉求,化解矛盾,“小队会”成为基层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探索。

“小队会”的治理新方式

富阳区春江街道是杭州富春湾新城转型发展的桥头堡、主战场,面临传统产业腾退和农居整村搬迁带来的利益“大调整”和生活“大改变”。2018年初,春江街道春江村新当选的村委班子走访农家了解村情民意。一路走访下来,效果一般,白天不容易找到村民,即使找到村民也是有话不愿说,有意见不敢当面提。面对这一难题,春江村两委将“小队会”重新搬上舞台,以小队(村民小组)为单位,每户派代表参加,街道组团联村干部、议事代表、市区人大代表、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固定参加,逐渐形成了“小队会”的治理新方式。

2019年4月,春江街道将这一治理方式向全街道推广。目前,春江街道各村已形成一月一次“小队会”的工作机制。会前,村两委会调研了解村民诉求情况,做足准备。开会时,一般由村支部书记主持,与会人员坐着围成一圈,村民轮流提出疑问或建议,街道、村两级干部以及其他临时受邀的干部进行现场解答、作出承诺。会后,村民所提全部意见建议整理成问题清单,并进行交办督办流转,形成闭环。

随着不断探索和实践,街道逐渐摸索出一套相对成熟的会前“三定”(定时、定人、定议题)、会中“三要”(要问、要听、要商)、会后“三有”(有迹可查、有诺必践、有章可循)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

“小队会”的做法及成效

自治单元下移,解决群众参与不足问题。“小队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新將行政村以下的小队作为自治基本单元。相对于行政村,小队是农民日常生活的单元,熟悉程度更高,利益联系更加紧密,农民对小队认同感也更加强烈。在小队内开展村民自治,更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的热情。

干部主动下沉,解决干群关系疏离问题。当前农村治理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干部和群众的距离越来越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村干部不认识群众、群众不认识村干部的情况。“小队会”让基层干部定期走进农家小院,在生活化的场景中更好地建立起与群众的密切联系。

部门联合会商,解决村级治权不足问题。在春江街道,造纸企业腾退、整村拆迁等重大问题,涉及许多具体政策。街道邀请有关职能部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参与“小队会”,群众质疑现场解答,群众担忧当场承诺,面对各种利益权衡现场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通过这一方式,街道较好解决了村级组织在治理中的治权不足问题,实现了对基层各类复杂难题的集中会诊,将群众一知半解的问题彻底弄通讲明,将要跑多个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变成了“不跑一地”。

当面解答承诺,倒逼干部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小队会”实现了基层群众工作方式的转变,将以前私下个体的群众工作转化为台面上的群体群众工作。压力倒逼街村两级干部不断加强理论知识、政策知识学习,增强业务素养与群众工作能力。

群众公开监督,解决少数群众工作难做的问题。许多街村项目落地推进都需要村民积极配合,以前碰到问题时大多是村两委一户户做工作,工作不容易做通。而在“小队会”上,将项目的利弊得失讲清楚,将目前遇到的困难讲出来,让大家一起来商议怎么办,群众工作更容易做通了。

“小队会”的治理启示

在基层治理理念上,不仅要善于解决“事的问题”,也要善于解决“人的问题”,实现“以人治事”。基层治理中,解决“事的问题”强调干部的办事能力,而解决“人的问题”更加强调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后者的优势更加明显,既能通过群众参与更低成本地解决许多治理问题,而且也为一些短期难以解决好的问题提供了思路——依托良好干群关系,得到群众理解,并通过发展去逐步解决问题。这种治理方式可以为杭州许多正面临产业升级等复杂治理局面的基层政府提供思路借鉴。

在基层治理单元上,不仅要重视村(社),也要重视基础网格,让“微自治”发挥大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探索以小队(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是新时期的改革要求。当前,杭州大量的基层治理还主要依托村(社)进行。激活基层治理,需要重视自治单元下移,因为小队(村民小组、网格、小区等)才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场域,以此作为村民自治的单元,能更好激活“微自治”,为乡村有效治理打下基础。

在基层治理体制上,不仅要依托镇(街)村(社),也要重视条线部门,注意治理责任后移。大量实践表明,基层治理面临的很多遗留难点问题,并非基层不作为,而是涉及相关政策权限难以作为。“小队会”治理充分调动了街道及部分区级部门参与,通过人员跟进、政策跟进、服务跟进,基层诸多治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因此,推进基层治理改革,还需要注意政府条块联动,推动治理责任适度后移。

在基层治理主体上,不仅要靠干部解决问题,也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解决难题。当前农村基层存在的问题,单靠基层政府与村级组织治理不仅成本高,而且也更易引发干群对立。“小队会”激发了村民的治理共同体意识,实现了基层治理由“我来做”向“我来组织大家做”的转变。这是对“共治共建共享”理念的积极实践,也是杭州基层治理改革的重要方向。

作者单位:中共杭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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